JAPAN AIRLINES

私隱政策

日航集團關於資料保安及個人資料保障的基本政策

現時資訊科技發達,資料保安及個人資料保障十分重要,日航集團按照以下的集團政策管理及保護公司擁有的所有資料。

1.遵守法例

日航遵守所有行政機構規定的法律、規例及指引。

2.建立管理系統

日航設立內部管理系統,並清楚界定責任分工。

3.遵守內部政策、規例及指引

日航設有內部政策、規例及指引,並嚴格遵循。

4.實行安全措施

日航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措施,並竭力預防資料被不當存取,或發生資料遺失、破壞、偽造及洩漏事故。

5.實行教育及意識提升計劃

日航為僱員推行教育及意識提升計劃,旨在加強他們對資料管理的認知及警覺性,確保資料管理恰當。

6.與外部供應商合作

當委託其他公司處理有關資料管理的工作時,日航會審慎選擇經驗豐富及有實力的公司。有關合約必然規定資料保密及保證資料管理恰當。

7.竭力改善運作

日航會進行定期檢查,確保資料管理恰當,並會不斷改善運作。

8.回應意外事故

雖然意外極少機會發生,但若然發生,日航會致力將損害減至最低,盡快發放相應資料,並採取所有必須步驟,防止意外再次發生。

9.特定聯絡

日航將設立特定聯絡點,以便客戶直接提出要求、投訴及查詢。日航會盡速並完整地回應。

10.政策公佈

日航會於網站上披露其資料保安及個人資料保障的政策(包括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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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航集團個人資料處理

Japan Airlines Co., Ltd、Japan Transocean Air Co., Ltd.、JAL Express Co., Ltd.、J-Air Co., Ltd.、Japan Air Commuter Co., Ltd.、Ryukyu Air Commuter Co., Ltd. 及 Hokkaido Air System Co., Ltd. (以下統稱「日航集團」)將根據日本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日航集團關於資料保安及個人資料保障的基本政策」處理及保護客戶的個人資料。

1.獲取個人資料及使用目的

日航集團會透過恰當及合理的方法獲取客戶的個人資料,並根據以下目的使用。

  • (1) 提供航空運輸服務(預訂、銷售、辦理登機手續、機場地勤服務、機艙服務等。除了正常運輸服務外,還包括聯運、合作營運、代碼共享、合同運作等)
  • (2) 提供與日航飛行儲蓄計劃(以下簡稱「JMB」)有關的服務
  • (3) 提供其他產品及服務
  • (4) 提供資訊和通訊;就產品、服務、各種盛事、活動等進行問卷調查
  • (5) 進行銷售分析、調查及研究;開發新服務及產品
  • (6) 就以上 1-5 項進行營運;回覆查詢等

2.個人資料管理及保障

日航集團會根據「日航集團關於資料保安及個人資料保障的基本政策」恰當管理及保護客戶的個人資料。

  • ※安全管理措施
  • (1) 機構安全管理措施
    日本航空已成立風險管理及信息安全委員會,以制定與日航集團信息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的政策和措施。我們亦已推出一套系統,以嚴格分開處理可用作識別個人身份的資料及不能用作識別個人身份的資料,以減低相關風險並對事故及時作出反應。
  • (2) 員工安全管理措施
    我們定期為 日航集團的所有員工安排信息安全的相關培訓,以及索取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書面確認通知。
  • (3) 實體安全管理措施
    員工進出處理可用作識別個人身份資料的區域時會受管控,以防止未經授權人士存取個人資料。我們已採取相應措施,限制於用作處理可用作識別個人身份資料的裝置上存取互聯網。
  • (4) 技術安全管理措施
    我們亦已在防毒系統及防止資料外洩方面採取措施,保護用作處理個人資料的相關系統,防止未經授權的外部人員及透過未授權的軟件存取。此外,我們會無時無刻一直監察網上威脅,防止未經授權存取資料情況,以及避免系統受病毒程式入侵。
  • (5) 了解外部環境
    至於向海外的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我們已採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並了解該國家/地區的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參閱下方 6. (1) 的內容,了解其他國家/地區的主要個人資料保護法。

3.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日航集團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客戶的個人資料,但下列情況除外。向服務提供者提供個人資料,並按照下文第 4 條及第 5 條共同使用個人資料。

  • (1) 客戶親自同意
  • (2) 依據法律提供個人資料
  • (3) 保護個人性命、身體或財產,以及難以獲得該人同意的情況下必須提供個人資料
  • (4) 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以及難以獲得該人同意的情況下必須提供個人資料
  • (5) 必須提供個人資料以便配合國家機關、地方公共機構或執行法律規定行動的個人或實體,而獲得該人的同意可能妨礙執行有關行動

4.向服務提供者及相關管理人員提供個人資料

日航集團可能在達到使用目的範圍內委託第三方處理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日航集團會根據第 6 項「日航集團關於資料保安及個人資料保障的基本政策」進行適當的管理和監督。

5.共用個人資料

日航集團會共同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

共同使用資料之目的
提供航空運輸服務;提供旅遊、酒店及府上送遞行李等密切相關的旅遊服務;累積飛行里數及管理里數獎賞;提供資料,如包括合作夥伴公司的促銷資訊、問卷調查、產品開發;以及進行與此相關的其他運作
共同使用的資料
會員號碼、客戶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郵地址、就業資料(公司名稱、部門、職稱、地址、電話/傳真號碼)、客戶的送貨(如機票、行程表)郵寄地址、會員卡種類、會員服務資格、會員地區、累積飛行里數、預訂/登機資料、輪椅安排需求、登機相關的身體和疾病信息、膳食限制、護照資料、服務使用記錄、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包括日航等航空公司的登機記錄、住宿記錄、其他交通工具安排等的行程詳細資料、與客戶溝通中包含的查詢/請求/意見內容、有關客戶如何使用 JAL 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的資料,包括cookies 和操作記錄等。
使用者範圍
日航集團(*1)及大倉日航酒店集團
*1 由此處查看日航集團公司列表
個人資料管理員
Japan Airlines Co., Ltd.

6.向海外的第三方傳輸個人資料

向承辦商和夥伴航空公司等海外業務營運商提供個人資料時,日航集團會因應符合該國家/地區的適用法規,採取必要和適當的措施。
在法例規定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向出發、抵達、轉機和轉乘的該國家/地區之海關和移民機構,提供包括您的護照、簽證和 API 等預訂和行程資料。

7.要求披露等情況及查詢

(1) 保留的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通知」、「披露」、「更正……等」、「停止使用……等」 事宜

我們將根據日本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客戶或其代表的要求作出如下回應。

使用目的通知
保留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衍生識別出有關人士身份的疑慮,所以我們就此類保留的個人資料發出使用目的通知。但是,我們可能在以下情況拒絕回應全部或部分要求,並會說明理由。
  • [1] 通知該名人士或公佈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時,可能會損害該名人士或第三方的性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利或利益
  • [2] 通知該名人士或公佈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時,可能會損害日航集團的權利或合法利益
  • [3] 有必要與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機構合作執行法律規定的行動,而通知該名人士或公佈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時,可能會妨礙執行有關行動
披露
由於可能會衍生識別出有關人士身份的疑慮,因此我們會披露所保留的個人資料。(保留的個人資料不存在時,我們會作出相應的回應。)但是,我們可能在以下情況拒絕回應全部或部分要求,並會說明理由。
  • [1] 披露時可能會損害該名人士或第三方的性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利或利益
  • [2] 披露時可能嚴重妨礙處理個人資料有關實體的正常業務運作
  • [3] 披露時會違反其他法律
更正……等
當有人要求更正、添加或刪除保留的個人資料,可能導致有關人士的身份與保留的個人資料相抵觸時(以下稱「更正……等」),我們將會進行必要的調查,除非任何其他法律已就有關更正、添加或刪除規定特別程序。因此,當我們根據要求更正、添加或刪除所有或部分保留的個人資料後,我們將立即通知有關結果。當我們決定不進行更正、添加或刪除時,我們將立即通知有關原因。
停止使用等
因可能導致識別有關人士的身份而要求停止使用、刪除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這種保留的個人資料時(以下簡稱「停止使用……等」),並發現要求具有理據,我們將停止使用、刪除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有關保留的個人資料,並且不會延遲糾正有關違規行為。但是,如果需要花費很大的代價或難以停止使用或刪除保留的個人資料,我們可能會採取必要的替代措施來保護個人的權益。
當停止使用、刪除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全部或部分保留的個人資料時,我們將立即予以通知。當我們決定不會停止使用、刪除或向第三方提供保留的個人資料時,我們將立即通知並說明原因。

(提出要求程序)

請將申請表 (* 1)、所需文件 (* 2) 及費用 (* 3)(適用於要求「通知使用目的」及「披露」)郵寄至以下地址。

Personal Information Handling Desk
Japan Airlines Co., Ltd.
2-4-11 Higashishinagawa, Shinagawa-ku
Tokyo 140-8637, JAPAN

*1:申請表
請從下方下載並填妥申請表。
*2:所需文件
請附上以下文件,以核實個人身份。由代表人提出申請時,請附上驗證代表人身份的文件及授權書。
<識別個人身份的文件>(如果申請由代表人提交,請附上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以下任何文件的副本一份:駕駛執照、護照、健康保險證、附有相片的基本居民登記證、退休金記錄、殘疾記錄、外國人居民登記證、印章登記證(市政府印發的印章登記證明)。
<地址證明文件>
如果以上文件並非附有由公共實體書寫的地址,請附上居留證的核證副本或外國人登記正本(於申請前 3 個月內發出)。
<確認授權書文件>
(法定代表人)
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文件,如家庭登記冊、監護人登記證
如果由自願代表人提出申請,我們將核實其是否由該名人士委託,並可以直接向該名人士披露。
*3:費用
如果申請要求「通知使用目的」或「披露」,請附上 500 日圓的郵票作為費用。
(2) 聯絡資料
如有任何關於「日航集團處理個人資料」的查詢,請將信件郵寄至以下地址。
Personal Information Handling Desk
Japan Airlines Co., Ltd.
2-4-11 Higashishinagawa, Shinagawa-ku
Tokyo 140-8637,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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