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包装

为了能让航空器迅速、可靠、安全地运输货物,下面介绍恰当的货物包装。

摘自普通公司法人航空货物运输协会(JAFA)/国际航空货物航空公司委员会(BIAC)发行的《航空货物包装要领》

Ready for Carriage 货物的包装是客户的责任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规定:「货主有责任确保包装在正常装卸条件下的运输安全,并能承受正常运输中可能发生的所有事件」。(Tactrulebook2.3.1.1)

这里的「正常装卸条件下」和「正常运输中可能发生的所有事件」包括在货物装载作业过程中,包括在机场将货物堆叠组装到航空集装板上时和集装箱内时,以及在航空器航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振动、晃动、倾斜、冲击、气压变化、温度/湿度变化

包装不当的货物可能会被要求重新包装。

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坏根据承运人的条款和条件,属于免责范围,可能导致无法索赔。

空运与海运不同,海运货物装载在大型、坚固的集装箱内,运输过程中几乎不需要人手,而空运货物在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装卸过程中,需要进行包含人工作业在内的各种货物装卸作业,详见下文「标准空运流程」。承运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堆叠组装在航空集装板上和集装箱内,不得有任何空隙,以便有效利用航空器的货舱空间。

请货主了解航空货物的装卸特点,并以满足正常航空运输(包括装载)的方式包装货物

关于航空货物的包装

为了安全、可靠、迅速地运输,航空货物需要有恰当的包装。如果包装不适合空运,可能会发生以下问题。

  1. 货物的内容物更容易破损或变质。
  2. 货物可能会倒塌或内容物可能会泄漏到外部,从而损伤其他货物及航空器。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赔偿对其他货物造成的损失以及修理和清洁航空器的费用。
  3. 货物装载,包括装载到航空器用托盘/集装箱等(ULD)上,都需要时间,会影响航空器航行的准时性。
  4. 无法实现高效装载,包括在航空器用托盘/集装箱等(ULD)上堆垛,货物空间无法得到有效利用。这反过来又减少了整架航空器可以装载的货物量,导致货物无法装载到预约的航班上,增加了运输成本。

空运过程中的受力状况(G-factor)

对于航空货物,需要考虑航空器航行时的受力状况(G-factor)。在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巡航时,或遇到气流等时,装载的货物的受力状况可能会突然发生改变。这就叫做G-factor。G-factor的强度因航空器种类、突发事态的情况、受力方向和货物装载位置等而异,但通常情况下①沿航空器前后方向最大约为1.6G(物体自重的1.6倍),②沿航空器左右方向最大约为2G,③沿航空器上下方向最大约为3G。(视情况而定,受力可能高于此值。)

在运输模具和变速箱等小型但较重的金属产品时,请着重考虑G-factor的影响,确保将产品牢固地固定在强度足够的铁架上,在考虑了G-factor的情况下绑上绳子和皮带,并从外部完全密封包装。

关于包装的标准

所有航空货物必须在内容物完整地装入(密封)木箱、纸箱等中的状态下交付给航空公司或代理店。

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部分货物可以只用简易托盘或板条箱包装(部分包装)进行运输。航空货物需要在有限的空间内有效地堆放,因此在包装时,必须假定货物将堆放至3m高,包装时必须保证货物顶面具有足够的强度,并且形状平坦。

下面将说明具体的包装不当案例和改善案例。

形状不当 打开

什么是航空货物运输安全

应当如何定义航空货物运输安全?

航空货物运输中的三大安全

1.作业人员安全:确保从事高空作业和堆放重物等危险作业的人员的安全。

 

2.货物安全:即使在航空运输这种严苛的运输条件下,也能维持承运货物在被接收时的原始形态和包装状态。

 

3.航空器安全:防止因货物坍塌等导致的航空器损坏和不安全运行。

敬请理解上述确保航空货物运输安全所需的包装,并配合我们实现Ready for C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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