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机上使用电子设备

了解有关在飞机上使用电子设备的信息。

2014 年 9 月 1 日,日航集团针对在飞机上使用电子设备的限制做了如下修订。本次修改是根据相关民用航空法的内阁通知。
当所有舱门都已关闭时,请按照机组成员的要求,将电子设备设置为不会发出电子信号的模式或者将其关闭。若违反相关法律,最高将面临 500,000 日元的罚款。(民用航空法,实施,第 164-15 条)
此外,请关闭托运行李中的电子设备。

  1. 舱门关闭后,请将电子设备设置为飞行模式,或者将其关闭。禁止访问飞机外的无线 LAN。降落后,我们的机组成员会通知您打开电子设备。

(A) 激活后会发送无线电波的电子设备

  • 手机
  • PHS
  • 收发器
  • 无线电控制的玩具
  • 无线耳机
  • 个人电脑 (PC)
  • 个人数字辅助设备 (PDA)
  • 电子游戏机
  • 移动路由器
  • 无线头戴式耳机、无线入耳式耳机、电池供电的 IC 标签和设备,以及可以和其他设备进行无线通信的设备(如蓝牙等)。(*)
  • 这些设备可用于以下允许在飞机上使用电子设备的机型。对于其他机型 (*),上述其他设备适用相同限制条件。

允许在飞机上使用电子设备的机型

  • JAL(日本航空公司)737-800、767、777、787
  • JAC(日本空中通勤)ATR42-600、ATR72-600
  • J-AIR EMBRAER 170、EMBRAER 190
  • JTA(日本越洋航空)737-800
  • RAC(琉球空中通勤有限公司)DHC8-Q400

* 其他机型

  • JTA(日本越洋航空)737-400
  • JAC(日本空中通勤有限公司)SAAB 340B
  • HAC(北海道空中系统)SAAB340B

(B) 激活后不会发送无线电波的电子设备

中的所有上述激活不会发送无线电波的电子设备 (*),以及下列设备。

  • 电视
  • 收音机
  • 寻呼机
  • GPS 接收器
  • 摄像机
  • 视频播放器
  • DVD 播放器
  • 数码相机
  • 数字音频设备
  • 有线和电池供电的头戴式耳机
  • 有线和电池供电的入耳式耳机
  • 文字处理机
  • 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
  • 打印机
  • 电池充电器
  • 带语音或触摸式扬声器和显示器的玩具
  • 其他激活后不会发送无线电波的电子设备和电子产品(如电动剃须刀)。
  • “激活后不会发送无线电波的设备”指的是即使接通电源(例如处于飞行模式)系统也会禁用其通话和发送电子邮件/文本消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