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LA/LP/XL/4M」班機。聯營航班恕不適用。
- 一個特惠行程僅限兌換單一航空公司。
- 部分航段不適用。有關特惠免費機票所需哩程請參閱「特惠免費機票兌換一覽表」。
- 除部份例外,聯營航班不適用。
- 不適用哩程兌換的航段或航班名稱不另外公告。
- 加盟航空公司不提供升等特惠。
本特惠為距離制。特惠免費機票所需哩程數必須根據特惠行程各區間距離的總合,以及兌換艙等而決定。
- 兒童與嬰兒之特惠所需哩程與成人相同。
- 根據使用的航空公司或特惠免費機票的組合方式,所需的哩程數有可能不同。於兌換時,若無法依據您期望的旅程提供空位,無法保證您可用最少哩程數兌換。
※可提供空位可能依旅客申請時間點,有可能在日後提供可使用更少哩程數兌換的特惠免費機票機位。在您兌換完成後若要變更,必須依據「未使用特惠之哩程歸還服務」內的規定辦理,並徵收所需手續費用。敬請諒解。
2012年及2013年不設使用限制期間,2014年1月後使用限制期間將會於日後公告。
使用限制期間之外,特惠免費機票可提供座位數仍有限制。並且於部分航班可能沒有設定特惠免費機票座位。敬請見諒。
※使用限制期間若有變更恕不另外告知,敬請見諒。
特惠免費機票必須於特惠訂位/申請完成後七十二小時內開立,否則不論任何原因,恕不受理申請。
* 根據個別加盟航空公司的規定,該公司可能接受出發日前三百三十天預訂其特惠免費機票。
* 如欲兌換加盟航空公司的特惠免費機票,必須先確認行程的所有班機是否已經開始接受預訂。
- 兌換程序與「日航集團國際線特惠免費機票」相同。
- 所有班機必須先獲得確認才可開立特惠免費機票。「開放式行程」(open itineraries)恕不適用於特惠免費機票。
- 候補機位及事先指定座位,恕無法受理。
- 加盟航空公司不接受未滿15歲的旅客單獨旅行。
◆適用行程
- 特惠免費機票必須為來回行程。
- 「出發地」及「最後抵達地」可以是不同地點,唯兩城市須屬於同一國家。
- 行程不可中途經過「出發地」。
- 行程不可中途經過「出發地之國家」。
◆服務艙等
全程必須使用同一服務艙等。
如去程與回程內含兩種不同服務艙等,則以收取較高艙等之哩程為準。
◆航段/ 中途停留限制
- 每個特惠行程,全程最多可使用六個航段,但不包括搭乘地面交通工具。
- 每個特惠行程,全程最多可有兩次中途停留(在同一地點停留二十四小時以上或搭乘地面交通工具)。
- 全程最多可包括兩次「同一城市」。然而,全程只限於「同一城市」中途停留一次。
- 全程允許一次搭乘地面交通工具,唯「出發地」和「最後抵達地」必須相同。如「出發地」和「最後抵達地」不同時,則不允許搭乘地面交通工具。
- 不論停留時間的長短,行程中的搭乘地面交通工具亦屬於中途停留。
◆座艙升等特惠
特惠免費機票無法以支付票價差額的方式辦理座艙升等。
特惠免費機票將於哩程扣除日(即機位確認當天)起一年內有效。但,「純內陸航班特惠」(不包括含內陸航班的國際線特惠免費機票) 的智利內陸航班及阿根廷內陸航班將於該哩程扣除日(機位確認當天)起6個月內有效。
- ※ 特惠免費機票之最後航段必須於機票有效期內使用。
※在您開始旅行前若從淡季變更至旺季出發,或是兌換旺季出發的機票變更至淡季而必須歸還哩程數時,必須依據「未使用特惠之哩程歸還服務」內的規定辦理,重新申請特惠免費機票。
在您扣除哩程後,依據下列條件可變更您的訂位。
【可變更事項】
對象機票 |
變更期限 |
電子機票以外的機票 |
第一個航段出發日必須於原定出發日或在變更後的新出發日前7天 (同樣星期數)進行訂位變更。
※訂位一旦變更後,必須重新開立顯示新訂航班的機票。 |
電子機票 |
第一個航段出發日必須於原定出發日或在變更後的新出發日前一日算起三天前*(較早者為準)進行訂位變更。
*非日本地區會員申請變更訂位的期限將有所不同。敬請確認
※訂位一旦變更後,依據狀況有可能必須重新開立顯示新訂航班的機票或是將機票連線至新訂航班。
美洲地區
亞洲 ・ 大洋洲地區
歐洲 ・ 中東 ・ 非洲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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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變更事項】
旅客姓名、旅程區段、艙等、航線、旅行方向和特惠類別等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