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搭機證明

申請證明書方式與手續

2016年9月1日起,申請旅客訂位/搭機證明,班機延誤/取消證明等證明書類,請聯絡本公司台北、高雄地區客服中心。

服務電話:
中文、英文 (02)8177-7006
日文 00801-81-2727
全年無休 08:00~18:00

所有證明書均可由旅客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請。其中, 訂位/搭機證明因牽涉個資,申請時,請備妥以下資料以利查核。

  1. 旅客英文姓名
  2. 旅客搭乘的日期及航班
  3. 機票號碼 (申請搭機證明時提出)
  4. 訂位編號, 訂位記錄中的電話號碼或聯絡人 (申請訂位證明時擇一提出)
  5. 旅客會員號碼 (客服人員視情況提問)

證明書開立後將以電子郵件送達。訂位/搭機證明因牽涉個資,本公司會透過郵件往返確認信箱無誤後送出。如需傳送給旅客以外之第三者,則須填寫委託書(中文委託書・日文、英文委託書),並取得旅客簽名後方可受理。延誤/取消證明則無傳送對象的限制。
如需正本, 亦可提供郵寄服務(限台北、高雄地區)。請依客服人員說明提供寄件地址。

搭機證明受理期限

國際線

JL航班(含聯營航班) : 搭乘日起算兩年內
他航航班但為JL飛航 : 搭乘日起算6個月內

日本國內線

JL航班(含聯營航班) : 開立於國際機票上的國內航段受理至搭乘月起算6個月內
他航航班但為JL飛航 : 搭乘日起算10個月內